2004年12月2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浙江酝酿明年实施城乡统一户籍制度
岳德亮

  明年浙江省户籍改革将有大动作。在刚刚结束的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,副省长王永明透露:“根据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,加大力度推进在统筹城乡就业、户籍等方面的改革,”争取2005年在全省实施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。这一点从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那里也得到了证实。
  “农办、发展改革、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确正在酝酿具体的措施,基本有了轮廓,”县(市)、市区及以下地区将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管理制度,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以及地方城镇户口等户口类型。浙江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已经先期选择海宁市进行了试点。在海宁市无论您户籍是在农村还是在城镇,已经统一全称为海宁市居民。海宁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说,海宁的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开始于2003年10月,随后城镇户口、农村户口的称呼合二为一。取消了原有的一些“城乡二元化”限制,如夫妻投靠、父母投靠子女等的迁户限制都不复存在。而且在低保水平、参军的优抚标准等方面已经没有城乡差别,“基本走平”。